活動期間內於7-11便利商店單筆購買立頓常溫即飲茶任2瓶(限鋁箔包、寶特瓶商品),至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參加抽獎,就有機會抽中五星奢華飯店雙人住宿券!
1. 每週抽獎登錄期間為該起始日00:00至截止日23:59(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第1週:2023/11/01至2023/11/07登錄
第2週:2023/11/01至2023/11/14登錄
第3週:2023/11/01至2023/11/21登錄
第4週:2023/11/01至2023/11/28登錄
2. 每張發票限登錄乙次且僅有乙次中獎機會,重複登錄無效,未中獎發票可累積繼續參加下次抽獎,直至最後一次抽獎完為止,待普獎週週抽結束後,所有未中獎發票都具抽頭獎資格;每人僅限中獎乙次。
3. 獎項將由系統隨機抽出中獎者,統一於2023/12/05公佈於活動網站。
1. 中獎名單公佈後,中獎者請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紙本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3/12/14(以郵戳為憑)前掛號寄至「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 立頓Lipton活動小組收」,逾期視同放棄兌獎資格。
2. 有效中獎紙本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係指於2023/11/01 00:00至2023/11/28 23:59期間內由7-11便利商店所開立,且單筆購買立頓常溫即飲茶系列任2瓶之發票(限鋁箔包、寶特瓶商品),若不符則將判定喪失中獎資格,不再進行候補。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等之發票將視為無效。如習慣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請務必於結帳時向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
3. 兌獎寄回時,請保留郵件寄件憑證以便查詢,請勿以平信寄回,如遺失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4. 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並符合上述活動期間之內,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中獎資格。
5.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中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捐贈慈善單位,恕不退還)。縱其後因中獎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有延遲寄回、遺失、無法辨識、毀損或發票之購買日期不在活動期間之情況、網路技術、不可抗力因素、資格不符或資料錯誤遭主辦單位取消中獎資格或喪失中獎資格亦然。
6. 參加者必須年滿18歲。中獎者若未滿18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應於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隱私權聲明及其他相關說明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方得參加本活動,但若參加者已參加本活動,視為其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所有規範,並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依照活動兌獎規定辦理兌獎手續方能領獎。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NT$1,001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獎項價值超過NT$20,001(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8. 經審核確認中獎者兌獎無誤符合資格後,獎項統一於2024/01/10前寄出,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4/01/18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18,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